
周一看预报晴朗,于是决定周末在户外聚会;周五收到暴雨预警,便改到室内。第二个决定与第一个不同,却不能由此推出第一个不理性。理性通常不是要求结论永远不变,而是要求行动能回应当时可用的理由。
当代行动理由理论区分“有什么理由去做”与“人实际因为什么而做”;规范性决策理论则讨论在不确定条件下,应怎样依据概率与结果作选择。两者都提醒我们:决定的质量不能只由后来出现的结果倒推。若周一掌握的可靠证据支持户外方案,即使后来天气转坏,原决定仍可能合理;周五的新证据改变了理由结构,修正决定也同样合理。
但“人会改变”并不能替一切反复无常辩护。若事实、承诺和利害都没变,只因一时情绪便推翻计划,前后不一致仍值得追问。我的判断是,真正需要保持的不是结论,而是理由之间的连贯:该坚持时不因方便而退缩,该修正时也不把固执误称为原则。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reasons-just-vs-expl/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rationality-normative-ut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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