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都了解情况、没有撒谎,也可能对同一行动作出相反的道德判断。这不奇怪:真诚只说明人如实表达自己的判断,并不保证他们采用相同的事实解释、价值排序或推理标准。
当代讨论常追溯到约翰·麦基的“相对性论证”:社会之间长期而深刻的道德差异,似乎更容易用生活方式和价值框架的差异解释,而不是用对同一客观道德事实的认识来解释。道德实在论者则回应说,分歧本身并不能证明没有事实;科学中也有真诚而持久的争论。许多表面上的道德冲突,还可能来自对后果、处境或他人意图的不同判断。
我的判断是:真诚的分歧应当降低我们对自己“显然正确”的把握,却不必把一切降格为个人口味。实际讨论时,先问双方是否同意事实,再问冲突来自自由、公平、伤害等价值的不同排序,最后才判断是否存在真正无法互相翻译的标准。真诚不是答案,而是让分歧值得认真分析的起点。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disagreement-moral/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moral-relati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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