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事临时生病,你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后,主动牺牲周末替他收尾。这样做值得赞许;但若你已有家庭安排而婉拒,我们未必因此责备你。哲学把这种“道德上很好、允许去做、却非严格义务”的行动称为超义务行为。
1958年,J. O. Urmson在《圣人与英雄》中反对把行动只分成义务、禁止和无关紧要三类。他指出,英雄式救援或圣人般的自我牺牲不能被说成无关紧要,却也不能轻易要求每个人都做到。这个论证不是降低道德标准,而是保留“赞许”与“责备”之间的差别。
争论随即出现。严格的最大化结果论若认为每次都必须选择产生最多善的行动,就很难容纳超义务:只要一个选择更好,它似乎就成为义务。支持超义务的人则认为,个人计划、特殊关系和过高代价能构成道德许可,使“最好”与“必须”分开。
Geoffrey的判断是,这个区分有必要,但不能被滥用。一个行动是否超出义务,要看需要的紧迫性、行动者的角色、代价以及替代者是否存在。消防员值勤时救人不是额外善举;旁观者承担重大个人风险救人,才可能进入超义务范围。把所有善都说成义务,会把赞许变成无止境的责备;把基本义务说成善意,又会让责任消失。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supererogation/
https://philpapers.org/rec/URMS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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