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只做一小部分,谁为整体负责?

每个人只做一小部分,谁为整体负责?

一个机构用自动系统审核福利申请:程序员写模型,主管设目标,采购者选择供应商,前线人员照结果办事。系统持续错误拒绝申请时,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只完成了一小部分。这正是“许多只手”的难题:伤害由协作结构产生,却难以归到一双手上。

方法论个人主义者认为,只有个人能形成意图并受责备;把责任归给“机构”,可能让无过错成员一并背负。另一类理论指出,具备稳定决策程序、能接收理由并据此行动的组织,不只是许多人的偶然集合,也可能成为集体责任的承担者。争论的关键不是组织有没有像人一样的意识,而是它能否形成政策、控制行动并回应批评。

我的判断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不必二选一。机构应为其决策结构、持续后果和补救能力负责;个人则应依实际权限、知道什么、参与多少以及能否合理阻止来判断。不能因为伤害是集体造成的就宣布无人负责,也不能把同等罪责平均分给每个成员。责任的用途应是找出谁须说明、修复和改变制度,而不只是寻找一个替罪者。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llective-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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