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复活、理性与信仰,以及东方与土著智慧的出路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Reason and Faith, and a Pathway via Eastern and Indigenous Wisdom

我们从《约翰福音》的内容谈起,逐步进入“耶稣复活是否真实”“信仰与理性的冲突”“普通基督徒与学者如何面对”等问题。最后,我也提出一个方向:或许需要回到更基础的认知框架,如澳洲原住民的文化与东方道家思想,来回应现代社会不可持续的发展困境。

环澳自驾第31天;从达尔文到卡卡杜国家公园

离开达尔文之前,上午去看了一下鳄鱼馆,然后在Coles买了一只烧鸡、蔬菜和草莓,来到海边吃饭休息。 眼前的这一幕使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我的耳畔仿佛回响着这首《橄榄树下》。 曲作者Denise Young 毕业于音乐治疗专业,拥有心理学背景,是一位不断探索如何通过音乐触达情感、治愈心灵的独立制作人、作曲家和钢琴家。 当我们把职业发展的目标紧紧盯着硅谷和华尔街的时候,或者自豪于超大城市群的高楼大厦时,我们可能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到底是如何运行的。当然我不反对年轻人搏击风浪勇立潮头,我想说的是不要忘了这些根本的生命哲学。 可能有人认为这些土著学者、这些老一辈的空洞的说教已经不合时宜了。而事实上正好相反,他们不仅了解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且深谙最前沿的脑神经科学、混沌理论、量子力学以及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原理。不是他们跟不上这个时代,而是他们不屑于这个时代。

Sand Talk: how the indigenous thinking can save the world 《沙语:土著思维如何拯救世界》阅读札记(1)

这本书的前面几章逐渐展开了作者的哲学思想。 我发现他的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有某种相似之处。与我自己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宏观的悲观主义者和有限系统的乐观主义者”也有某种相通之处。 我对量子力学和现代宇宙学一直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它们总有一些脆弱的假设无法验证。当发现难以调和的问题时,会引入更加复杂的假设。以至于在这些假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更加不可靠。我所怀疑内容甚至包括黑洞理论,以及物理学家对时间概念的定义。 前段时间读到保罗·戴维斯的《About Time》,其中关于时间的定义,基本上就是目前物理学家普遍的认知。认为熵增的方向就是人的直觉中感觉到的时间的方向,当熵增过程逆转时,时间的方向自然就会逆转。当熵不增不减时,时间就停止了。 遗憾的是,我们普遍接受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认为在复杂系统中熵只能增加,不能减少。Sand Talk的作者只接受热力学第一定律,既能量守恒定律,并不接受热力学第二定律。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应该也是否定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尽管他们当时并不具备现代物理学知识。 如果把我自己的乐观悲观态度再增加一种情况的话,那就是终极的情况,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即最终的大同。我强调的悲观,是指我们既已进入了混沌的状态,再回到理想状态这几乎不可能。所以才会出现了各种边界,即我认为的有限系统内的乐观主义。 土著文化的核心思想,包括对时间的认知,对宇宙的认知,与我们传统教育下的世界观截然不同。他们认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是同一个时间。从我的理解来看,他们非常排斥差异。这个世界进入混乱的状态,就是因为差异带来的所谓的优越感造成的。作者显然不仅仅着眼于自己的土著文化,他对现代经济、政治和国际秩序有着深刻的洞见。人类文明其实进入一个失衡的状态。 正如我自己多次讲到的,高楼大厦本身不是文明,只是成本收益规律挤压出来的越来越高的楼房、越来越快的交通工具。比如人们一旦进入了高铁时代,就再也回不去了。这其实是一快遮百丑。技术的发展掩盖了我们本应从底层进行解决却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作者对城市的存在和发展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认为一座城市依赖于从其边界之外相互连接的系统中进口资源。城市将自身置于这些系统的中心,并从中剥夺资源以满足其增长需求,从而扰乱了时间、土地、天气、水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循环交换。如今的交换变成了单向的。尽管在这一过程中物质和能量仍然既不会被创造也不会被毁灭,但它们被导入静态的堆积中,而不是在系统之间循环往复。 没想到作者对哲学和各种所谓的现代文明有如此深入的研究,这更加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 (待续) The first few chapters of this book … More

到底谁是中国人?Who exactly is considered Chinese?

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什么样的人才算是中国人? 先从简单的说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 那么移民国外的人,还是不是是中国人呢?这就要看移民之后的身份。如果移民到国外后,没有加入外国籍,当然就仍然拥有中国国籍,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之后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也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可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中国政府经常会把那些在中国出生后来加入外国国籍的人仍然作为中国国籍的人来对待,也就是说仍然认为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 法律是刚性的,没有太多好谈的。 从文化的角度讲,谁才算是中国人?一个中国人应具备哪些文化特征?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体,“中国文化”是一个多元并存的概念。但若要从文化认同出发界定“谁是中国人”,更关键的是看一个人是否体现出“中华文化”的核心精神,而非仅仅停留在“中国文化”的表层。 所谓“中华文化”,指的是一种有着深厚历史延续性的文明传统,它超越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划分。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学界对“什么是中华文化”始终有争议。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凭直觉判断:一个人若讲中文、吃中餐、过传统节日、认同儒释道的价值观,就容易被看作是“文化上的中国人”。 此处所说的“传统文化”,并不局限于今天国家边界或政治制度,而是指一个跨越千年的文化谱系。它构成了中华民族深层的精神结构,也支撑着我们对“何为中国人”的文化认同。 那么精通中文的加拿大人大山算不算中国人呢?我们都知道他是加拿大人,但是从文化的角度来说,他显然比很多中国人更中国。他不仅能说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京味十足的北京话,还能说中国的相声。我最近看到他的视频,他朗读古诗词时,声情并茂,出神入化。他不仅是文化上的中国人,甚至相比之下,让很多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感到汗颜。 那么我是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中国人的呢?首先要遵守法律,这个没有妥协打折的余地。遵守法律定义的前提下,我更倾向于看一个人文化上属于哪里。 大家都看过《京华烟云》,作者林语堂最早是用英文写的这部小说,然后才翻译成中文的。那么林语堂是哪国人呢? 这里又牵扯到一个微妙的小问题,就是语言和文化的关系。就算一个人的母语不是中文,可是他用英文写的小说仍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故事,而且如果没有中国的生活经验,不可能写出那么深入细致的故事情节,所以不能简单地根据他用什么语言来决定他是哪里人。 其实就算林语堂不把他的小说翻译成中文,他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而且,这部小说里面就有林语堂自身的影子,反映出他自己的文化及精神取向。小说中的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典型的东方智者的形像。正是林先生极力向西方推荐的东方的文化精髓和生活哲学。他想借姚思安的形象向西方展示一种东方儒道融合的随意洒脱,又务实的态度。所以,姚思安可以说是林先生心目中的理想人格的代表了。 著名历史学家余英时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国。”他甚至不愿意轻易回国,因为他不想用现在的中国破坏他心目中原来的形象。 林语堂和余英时都是学贯中西的杰出的海外华人代表。他们才是真正的、正宗的、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相反,那些生活在中国大陆上的人就一定是中国人吗?如果严格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真正的中国人可能所剩无几了!如果你说自己是中国人,可是你读过四书五经吗?你只知道吃粽子,你读过《离骚》吗?你认识繁体字吗?如果遇到倒地的老人不敢扶,你不仅不是中国人,可能根本就算不上人,而这种人的比例会低于百分之九十吗?再加上礼崩乐坏,阴盛阳衰,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性别角色都紊乱了,哪里还有传统中国人的影子? 蒋介石说过一句粗话:文化亡了,就娘希匹全亡了! 所以,如果仅仅根据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认定他是不是中国人,这不仅愚蠢,简直就是弱智。 结束这篇短文之前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余英时算不算美国人呢?其实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这不是一个问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这更不是一个问题。许多中国人都很难摆脱排非此即彼的思维习惯,这可能也是中国人的一个特征吧。 … More

小孩子的微笑——《上帝的疯狂》阅读笔记2/The Insanity of God – Reading Notes 2

这几天一直在路上,见缝插针地把这本THE INSANITY of GOD读到了三分之一,其中一个小孩子的微笑给我印象深刻。 作者前往索马里战区,试图帮助被战乱蹂躏得破烂不堪的当地社区。他走进收容院的一个房间,看到那些所谓的病床只是一些床架,上面还有一些海绵,别的一无所有。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小孩坐在那里,呆若木鸡,这个三岁的小孩体重只有20磅,像雕塑一样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甚至眼皮都不眨一下,好像抬一下眼都会浪费体力。他走进那个小孩,这时候小孩突然给了他一个微笑。他感到非常震惊,这笑容从何而来? 其实小孩子出生没几天就会微笑,我记着儿子出生不久,在睡觉的时候突然露出笑容,我惊喜的告诉老婆,她说她也注意到了孩子的微笑。这种微笑是天然的,不是社会习得的。 基督教认为人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的,这意味着人的本性中有某种“神圣的印记”。 微笑是一种和平、喜乐、善意的象征,在婴儿那里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正反映了上帝创造人时所赋予的本初之善。婴儿的微笑没有伪饰,是纯洁、无罪的象征,正如耶稣所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也许这种解释比生物学的解释或者社会学的解释更有说服力。 记得刚来澳洲的时候住在马克家里,他比我大好几岁,可是仍然单身。他想找个中国的女朋友,聊到这些话题的时候他居然还会脸红。我当时来澳洲不久,以为这是因为肤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情绪变化的时候,比如脸红的时候比亚洲人更容易看出来。后来接触的人多了,发现很多六七十岁的人有时候也会脸红。他们与生俱来的这种天然的神性没有被后天的社会彻底磨损掉。 有时候幼稚并不可笑,可笑的是不再幼稚。 作者后来还想回访一下那个给他微笑的三岁的小孩,很遗憾,知情人告诉他那个小孩已经不幸离世了。他很“庆幸”没有看到那个孩子离开的样子,所以脑海中的记忆永远是那个孩子的微笑。 A Child’s Smile I’ve been on the road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