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见《礼记·大学》,承接“知止”至“能得”,随后引出修身、齐家、治国的次序。“本末”是根本与枝末,“终始”是完成与开端;原意强调行动须辨认什么承载什么,而非只按时间排队。

今天面对许多并行任务,所谓优先级也不能套用一张通用清单。先处理基础,有时是澄清目的,有时是补足事实或责任。知道先后,不等于永远把大事放第一,而是看见若根基未立,后面的效率可能只是把混乱做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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