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理解哲学:人物、问题与思想”系列第九篇。它讨论康德哲学中最重要也最容易产生误会的一项区分:现象并不是虚假表面,物自体也不是藏在物体背后、等待更先进仪器发现的另一种物质。
康德面对的是近代哲学留下的一场僵局。理性主义希望从理性原则获得普遍而必然的知识,却容易让思想超出经验;经验主义坚持知识来自经验,休谟却由此指出,经验只给出事件的重复,不能给出因果必然性。如果科学确实包含普遍结构,而这些结构又不是从个别经验简单归纳出来的,那么认识是怎样可能的?
康德提出的转向,是不再假定认识必须完全按照对象本身的结构被动复制。他用“哥白尼式革命”描述这个改变:也许不是一切认识都必须符合独立对象已经完成的样子,而是经验对象必须符合主体能够认识的条件。这并不表示个人随意创造现实,而是说,人类经验具有一些先于具体经验、并使具体经验能够形成的共同结构。
首先,感性以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接受材料。空间与时间不是从许多对象中抽取出的普通概念,而是任何外在或内在经验能够出现的方式。我们不能经验一个完全不在时间中的事件,也不能以人的感性直观一个完全没有空间关系的外部对象。它们不是事物脱离一切认识条件时必然具有的性质,而是事物向人类感性显现的形式。
其次,知性通过范畴组织感性材料。因果性、实体、统一和复多等基本结构,不是从混乱感觉中反复观察后才被创造出来,而是经验能够成为一个有秩序对象世界的条件。若没有这些综合活动,我们拥有的不会是尚未解释的完整对象,而只是无法被统一成经验的杂多。主体不是给现成世界附加意见,而是参与对象作为经验对象的构成。
在这个意义上,“现象”是事物在人的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中被给予的样子。现象并不等于幻觉。幻觉是经验内部的一次误认,可以通过其他观察和共同检验纠正;现象则是任何对象对人类认识者显现的基本层次。一棵被科学研究的树、一个可测量的行星和一场可以共同记录的事件都是现象,并不因为它们受认识条件组织就变得不真实。
康德因而同时主张经验实在论与先验唯心论。经验实在论表示,经验中的对象是真实的,具有公共可检验的秩序,不依赖某个个人此刻是否想象它。先验唯心论表示,这个对象世界只能在人的认识形式中被经验,我们不能把空间、时间和范畴无条件地投射到事物脱离人类认识时的存在方式。两项主张共同防止现象被误解为私人梦境。
“物自体”则表示事物不依赖我们认识方式而存在的一面。康德需要这个概念,是因为显现总是某物的显现。如果只剩主体形式而没有任何独立于主体的根据,认识就容易变成自我封闭的制造。但物自体并不是一个可以像普通对象那样被描述的隐藏世界;一旦我们用空间、时间和因果范畴描述它,就已经把经验条件带到了它身上。
这里形成康德体系中最著名的限制。我们能够思考物自体,却不能认识它。思考只要求概念不自相矛盾,认识则需要对象能够在直观中被给予,并由范畴合法组织。物自体或“本体”具有消极意义:它标记感性知识的边界,提醒我们不要把现象当作事物在任何可能认识方式下都必然如此。若把本体当作可以直接直观的对象,人就假装拥有一种自己实际不具备的非感性直观。
因此,常见的“两层物体”图景并不准确。它让人以为桌子有外面一层现象,里面藏着一个物自体,只要剥开表面便能看见。更合适的理解是同一对象与两种考察方式有关:作为在人类认识条件中出现的对象,它是现象;当我们抽掉这些条件,思想仍可把它设想为独立存在的某物,却不能说明它本身是什么。争议在于,这两种考察能否真正保持一致。
物自体概念一直受到批评。如果我们对物自体一无所知,怎样知道它存在,甚至怎样说它影响感性?若因果范畴只适用于经验,就不能轻易说物自体“造成”现象。德国唯心论者因此试图取消或重新解释这个留下的外部根据。另一些解释则认为,物自体不是关于另一个实体的知识主张,而是认识自我限制所必需的边界概念。
这项区分对科学的意义,不是削弱科学,而是确定其正当范围。自然科学研究现象世界中的规律,这个世界在空间、时间和因果结构中对人开放。科学不需要知道物自体的样子,才能获得客观知识;它的客观性来自所有人类经验共同服从的结构和可重复检验。科学受到限制的地方,是它不能仅凭自然因果知识宣布,现实除了可经验对象以外绝无其他可能意义。
康德还利用这个边界为自由问题留下空间。作为现象中的人,我们的行为属于自然世界,可以按照因果条件研究;作为物自体来思考的人,却不能被理论知识证明只等于现象因果链。康德没有因此提供自由的科学证据,而是说明自然科学无法在自己的合法范围之外彻底否定自由。道德实践再从责任与义务的角度提出自由的必要性。
这种方案付出的代价很大。它保护了科学的普遍性,也限制了形而上学对灵魂、世界整体和上帝的理论证明;它为自由留下位置,却使人无法用知识填满那个位置。康德并不是同时给科学和信仰各分配一块毫无冲突的领土,而是要求理性承认,不同问题需要不同的正当性,理论认识不能把所有可思考内容都变成可知对象。
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最终是在回答两个相反风险。若把经验对象当成事物绝对的样子,认识会忘记自己的条件;若因为对象受认识条件组织就说一切只是主观幻象,又会失去客观知识。康德的答案是:我们真正认识现象,而且能够在现象中获得可靠科学;我们不能把这种认识扩张成上帝视角,声称知道事物脱离一切可能的人类经验时是什么。
所以,康德划定的并不是现实与虚假的边界,而是可认识与可思考的边界。物自体提醒主体,世界不等于它能够经验的全部形式;现象则提醒主体,有限认识并不因此失去真实性。认识之所以可能,正因为对象进入了人类共同的感性与知性结构;认识之所以有限,也因为这些结构不能代表一切可能存在方式。康德把客观性与有限性放在同一个体系中,这正是这项区分持续影响哲学的原因。
我愿意保留康德在这里最深的一层发现——认识不是一面没有结构的镜子,任何经验成为可判断的经验,都有自己的形成条件。客观性也不是取消这些条件以后留下的“纯世界”,而是在共同规则、可重复经验和检验之中建立起来的。康德对认识条件的强调,对我仍然是重要的出发点。
但这不等于我接受人类先验主体是一切可能知识的普遍中心。康德解释的是人类经验如何可能,他的空间、时间、范畴和统觉统一都属于这个问题。我的进一步判断是,知识结构的保存和运行可以超出一个完整的人类主体,甚至出现在分布式制度和人工系统中。这一步不是康德自己的主张,而是在保留“知识有形成条件”这一洞见之后,对这些条件范围作出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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