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卷说,德性不是天生完成的;人通过做公正的事而变得公正,正如通过演奏而成为琴师。这个说法把品格放回日常练习:一次善举可能偶然,反复行动才会形成较稳定的感受与选择方式。
但他随即补上限制。做出符合公正的动作,不等于已经是公正的人。具有德性地行动,还要求行动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行动本身而选择,并从稳定的品格出发。一个孩子每次在催促下把购物车推回停放处,行为结果是对的;当他后来能看见乱放会妨碍别人,并在无人提醒时主动归还,练习才开始成为品格。
这也解释了习惯为何既重要又危险。重复不会自动把行为变善;我们也可能反复逃避、撒谎或服从不公规则,形成相反的倾向。环境与教育先安排练习机会,但成熟的德性必须逐渐把外在要求转成能够辨别情境的判断。
我的判断是,正确行动的重复是品格形成的材料,不是道德认证。它的价值在于训练注意、情感和选择,使人在新情境中仍能看见相关理由。若一个人只会复制动作,却不能说明何时应做、为何应做以及何时规则需要修正,他获得的是熟练或顺从,还不是完整的德性。
https://classics.mit.edu/Aristotle/nicomachaen.2.ii.html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aristotle-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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