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劳动投入一件东西,就能使它成为我的吗?

把劳动投入一件东西,就能使它成为我的吗?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第27节提出:人对自己的身体和劳动拥有权利;当他把劳动加入自然界原本共有之物,便能由此取得财产。不过,这个论证并非允许先到者无限占有。洛克同时要求为别人留下“足够且同样好的”资源。

想象一块由社区共同使用的空地。某人翻土、播种并照料一畦蔬菜,他的劳动足以支持对收成和改良成果的主张;但这并不自动把整块土地永久变成他的私产。其他人的既有使用、共同规则以及被排除后的损失仍需考虑。

在历史语境中,洛克试图解释共有资源怎样产生最初的私人占有。当代争论则追问:劳动投入多少才算数,主张能延伸多远,谁有权先行使用?Geoffrey 的判断是,劳动是财产权的重要理由,却不是一台自动制造所有权的机器。所有权不是劳动与物体的物理混合,而是一种需要可公开辨认边界、制度承认并接受他人检验的社会关系。

https://press-pubs.uchicago.edu/founders/documents/v1ch16s3.html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locke-poli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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