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看一张多年以前的照片时,会自然地说:“我看见了年轻时的父亲。”严格说,我们眼前只有纸面或屏幕上的图像。那么,我们究竟看见了照片,还是也看见了照片里的人?
Kendall Walton在1984年提出摄影的“透明性”主张。他认为,照片与手绘肖像不同。相机必须与拍摄对象处在真实的因果链中,来自对象的光参与形成影像。正如借助镜子、望远镜看东西,我们也可以通过照片看见对象,只是这种观看跨越了空间或时间。这里的“透明”并不是说照片没有媒介,而是说媒介让我们的视觉经验与真实对象保持了特定的因果联系。
反对者指出,照片仍然经过取景、曝光、选择和处理;我们看到的还可能是已经不存在的人。若把“看见”理解为对象当下直接呈现,照片显然不能满足条件。更重要的是,因果联系也不能自动保证真实:裁切可以隐去现场,角度可以误导,数字修改还可以改变内容。
我的判断是,日常语言中的“通过照片看见”并非错误,但它是一种受限制的看见。照片使我们接触到由对象留下的视觉痕迹,这不同于纯粹想象,也通常不同于手绘形象;然而,它没有把对象重新带到眼前。我们看见了对象曾经如何进入相机,却未必看见事情完整地如何发生。摄影的因果联系解释了照片为何具有特殊的证据力量,媒介的选择性则解释了这种力量为何从来不是绝对的。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depiction/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ilm/
https://doi.org/10.1086/44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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