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定是在几个本来都可行的方案中,人们共同采用一个,使彼此能够预期行动。澳大利亚车辆靠左行驶,并不是自然规律要求左边优于右边;但当道路、车辆和驾驶习惯都按此安排时,个人临时改到右边会造成真实危险。约定的起点可以是人为选择,后果却并不虚假。
它不同于个人习惯:习惯即使只有一人也能维持,约定必须依赖相互预期。它也不等于法律;有些约定被写进法律,有些只靠长期共同使用。标准则常把约定进一步精确化,以便跨组织重复执行。
理解约定,能避开两个误区:人为形成不等于随意无效,已经稳定也不等于永远不能改。改变约定通常需要一起转换,因为真正的约束不只在规则文字里,还在所有已经围绕它运行的人和设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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