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自愿放弃今后全部自由吗?

一个人能自愿放弃今后全部自由吗?

假设一个成年人没有受骗或受胁迫,自愿签下终身服从他人、永不得退出的契约。尊重选择,是否意味着社会也应执行它?

密尔在《论自由》第五章明确反对这种推论。他认为,一个人把自己卖为奴隶,看似在行使自由,实际却以这一次行动放弃此后自由的一切用途;自由原则不能被用来要求社会维护“从此不自由”的安排。密尔并非否认承诺和契约可以约束未来。借款、受雇或加入长期合作,都因他人的合理依赖而产生义务。但普通契约仍把双方视为能提出异议、承担责任和在条件下退出的人;终身奴役契约则取消一方继续作为选择者的地位。

争论由此指向“不可让渡”的权利。有人会批评密尔带有家长主义:如果成年人真能决定自己的生活,为什么偏偏不能决定彻底服从?另一种回答是,同意并非一张能使任何关系自动正当的通行证。它的规范力量来自一个持续具有判断和修正能力的主体;若契约堵死未来撤回、申诉和重新同意的可能,也就破坏了最初同意赖以成立的条件。

我的判断是,当下选择可以造成真实而严格的义务,却不能单凭一次同意永久消灭未来的主体性。限制自由与取消自由不是程度不同的同一件事:前者安排行动,后者试图抹去仍会生活、判断并承受后果的人。

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34901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mill-moral-political/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reedom-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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