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布的规则,能要求人遵守吗?

没有公布的规则,能要求人遵守吗?

公寓管理处今天拖走一辆车,理由是车主违反了上周制定、却从未告知住户的新停车规则。管理处也许确实写过这条规则,但“规则存在于文件里”和“规则能够约束行动”不是一回事。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把公布列为法律得以作为法律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规则的作用不只是让权力在事后为处分找依据,还要让人能够事先知道边界,据此安排自己的行为。他称包括公开、清楚、面向未来以及执行与文字相符等要求为法律的“内在道德”。这并不表示满足这些形式条件的法律必然公正;一条公开而清楚的法律仍可能内容恶劣。争论也在于,严重缺乏这些条件的命令究竟是“坏法律”,还是已经不像法律。

我的判断是,秘密规则可以被强制执行,却不能以同样强度要求服从或支持责罚。车主若本来就堵住消防通道,行为可能因独立的安全理由而错误;但管理处不能把未公布的新条文当作额外的责罚根据。公开不是装饰性的通知程序,而是把单方面命令变成可供共同遵循规则的一部分。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rule-of-law/
https://iep.utm.edu/law-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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