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究竟在争什么

《现代世界的形成:19世纪欧洲史30讲》· 第20篇

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常被画成从左到右的三格表:一个代表个人自由,一个维护传统,一个追求平等。这种速记方便,却会把19世纪最重要的政治争论变成固定教义之间的比赛。当时每种传统内部都有激烈分歧,它们也相互借用概念。自由派可以支持有限选举权和帝国,保守派可以建设强大现代国家,社会主义者可以通过议会或革命追求不同形式的社会所有。

三者真正争夺的是现代社会的正当秩序:权力凭什么服从?谁算作有能力的公民?财产是自由的保障还是支配他人的工具?变化应由继承制度、市场交换、国家立法还是集体行动引导?它们并非对一个已经完成的“现代性”作出反应,而是在革命、工业化、阶级形成、民族国家和宗教变化中共同塑造现代政治。

自由主义要求权力给出理由

自由主义继承启蒙运动、自然权利和反专制斗争,主张个人不应仅因出生、等级或宗教而受任意统治。法治、宪法、宗教宽容、言论和结社自由、财产权以及代议政府构成其重要语言。19世纪自由派反对绝对君主、贵族特权和行会限制,相信公开讨论和法律平等能释放人的能力。

但“个人”从来不是无争议范畴。许多早期自由派把独立财产视为理性公民资格,因而接受以财产限制选举权;已婚妇女、雇工和殖民地人民常被排除。自由主义宣称普遍权利,却在实践中设置能力门槛。妇女权利倡议者和工人运动正是用自由派自己的原则反问:若同意使政府正当,为何性别或贫穷可以取消同意?

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契约、自由贸易和市场能限制国家与特权集团。但形式上自由的契约可能发生在力量极不对等的双方之间。到世纪后期,部分“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教育、卫生和最低社会保障能使自由成为实际能力,而不只是免受干预。另一些人担心扩张国家会制造新的依赖。这一分歧说明,自由主义争论的不只是自由是否重要,而是自由需要哪些社会条件。

保守主义保护的是继承秩序,而非静止

法国大革命的暴力和拿破仑战争塑造了现代保守主义。埃德蒙·伯克等思想家批评用抽象权利一次重建整个社会,强调制度中累积的经验、习惯、宗教和代际责任。保守主义者认为个人并非在社会之外自由选择一切;家庭、地方共同体、教会和君主制提供身份与义务。突然摧毁这些中介可能产生暴政,而非解放。

这不等于拒绝所有改革。保守政治家可以接受逐步扩大选举、社会保险或行政现代化,以保存更深层秩序。俾斯麦既镇压社会主义运动,也建立社会保险;英国保守党也学会在扩大选民的制度中竞争。改革可以被理解为避免革命的修复。“为了保存而改变”并非虚伪,而是保守主义时间观:改革应从历史制度生长,并由权威谨慎管理。

保守主义内部同样不统一。贵族地方主义可能反对中央官僚国家,民族保守主义却能加强国家;市场保守派推崇财产和竞争,家长式保守派担心市场破坏共同体。宗教保守派也必须决定与世俗民族国家合作还是抵抗。共同点不是一套政策,而是怀疑抽象理性能完全设计社会,并重视连续性、权威和秩序的脆弱性。

社会主义把经济权力变成政治问题

工业资本主义使所有权、工资劳动和市场危机成为自由争论的中心。社会主义者问:一个工人在法律上自由,却必须按雇主条件出售劳动才能生存,是否真正自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如何使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工作时间、环境和收入?社会主义因此把自由主义对任意权力的批判从国家扩展到工厂和财产关系。

早期社会主义包含丰富实验。圣西门主义者设想由生产者和专家组织社会;傅立叶主义者设计合作共同体;罗伯特·欧文推动合作与教育。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这些方案过度依靠典范实验或善意,转而分析阶级斗争、资本积累和无产阶级政治。但社会主义从未因此变成单一道路。无政府主义者警惕国家所有会重建支配,合作社运动强调自愿组织,社会民主主义者逐渐通过政党、工会和普选追求改革,革命者则认为既有国家会保护资产阶级权力。

“平等”也不是让每个人拥有完全相同。社会主义传统主要争论如何消除使一些人支配另一些人的阶级关系,以及如何使生产服务于共同需要。它面临的难题同样真实:集体如何作出决定?计划会不会集中官僚权力?个人选择、少数意见和创新如何得到保护?社会主义的批判揭露私人权力,却不能假定所有公共权力天然民主。

三种传统争夺国家,而非简单选择大小

把自由主义等同“小政府”、社会主义等同“大政府”、保守主义等同现状,无法解释19世纪。自由派需要国家统一法律、保障契约、建设基础设施并有时推行帝国;社会主义者可能要求社会立法,也可能主张废除国家;保守派既维护地方等级,也可能建立警察、军队和教育体系。核心争论是国家应服务谁、接受何种监督、干预哪些权力关系。

1848年革命显示这些联盟可以迅速改变。自由派与工人共同反对旧政权,随后因社会共和国和财产权问题分裂;保守力量利用分裂恢复秩序。1871年巴黎公社又使地方自治、工人政治和国家镇压同时出现。世纪后期,普选扩大和大众政党发展,迫使三种传统都组织选民、使用报刊并提出社会政策。意识形态不是悬在社会上方的理念,而是通过制度和集体行动获得新含义。

民族、性别和帝国穿过所有阵营

民族主义不能简单作为第四格添加。自由民族主义者把民族自决与宪政结合;保守君主借民族认同巩固国家;社会主义者有的支持被压迫民族,有的强调跨国阶级团结。民族可以被想象为自由公民共同体,也可以被定义为血统、语言或宗教共同体。谁属于人民,直接决定所谓普遍权利的边界。

性别也暴露三种传统的局限。自由派家庭常把男性看作独立个人,女性看作依赖者;保守派以家庭等级维护社会秩序;社会主义者批判女性经济依赖,却并不总支持妇女自主组织。女权主义者从各传统中取用资源——个人权利、社会互助、道德改革——同时揭露其男性化公民观。

帝国更造成普遍主义与统治的矛盾。欧洲自由派可能在国内支持代议制度,在殖民地以“文明”阶段论延迟自治;保守派以帝国维护等级和国家威望;某些社会主义者反帝,另一些仍带有欧洲进步观。不能因思想家使用“自由”或“平等”就假定其对象包括所有人。历史分析必须问,他们在哪里画出共同体边界。

思想史连接:政治概念为何永远存在争议?

自由、平等、秩序、权利和人民并非有一个中立定义,再由各意识形态选择不同份量。它们是“本质上有争议”的概念,其含义取决于彼此关系。自由派可能把财产权视为独立条件,社会主义者却认为大规模财产使所有者支配无产者;保守派可能把权威视为有意义自由的社会前提,批评者则视其为限制。各方常在争夺同一个词,而不是谈论完全不同的价值。

这些概念也在历史中改变。工业工厂使“自由契约”出现新问题,大众政治改变“人民”,社会保险改变国家与责任,妇女运动改变“个人”。思想不是社会变化的镜子:概念帮助人们组织政党、提出法律要求和辨认不公,因而也成为因果力量。但思想不能脱离使用者的制度位置和利益来理解。

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究竟在争什么?不是自由、秩序和平等三件可分别占有的物品,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在相互依赖且权力不均的现代社会,何种安排能让人既免于支配,又拥有行动能力,并维持可共同生活的秩序。自由主义最有力地要求权力自我辩护,却常低估私人不平等;保守主义最敏锐地看到制度脆弱和社会继承,却容易把特权当经验智慧;社会主义把经济支配带入民主视野,却必须防止集体权力变成新的强制。它们没有一劳永逸的赢家,因为每一种都指出了另外两种容易忽视的危险,而每一种也可能把自己的局部真理变成新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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