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参与科研和写作,应该怎样评价原创性?

AI参与科研和写作,应该怎样评价原创性?

讨论AI在科研和写作中的作用时,经常会遇到一种判断:AI只能辅助,真正的原创必须来自人。我觉得,这个说法需要先弄清楚,我们究竟在评价什么。学生的学习、科研人员的能力评价,以及实际生产中的问题解决,对原创性的要求并不完全相同。如果不区分这些情形,一概排斥AI作出的实质贡献,就容易把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

先说学生。老师布置一项作业,目的通常是让学生通过这个过程掌握知识,并判断他是否真正学会了。假如学生正在学习递归,AI替他写出了一个运行正确的函数,这只能说明他拿到了一段可用的代码,不能说明他理解了递归。老师需要进一步问他,为什么这个函数会终止,哪些输入会出现问题,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又该怎样修改。学生能够自己解释、调整和处理这些问题,才能说明学习发生在他身上。

这里所说的“原创”,很多时候其实是独立完成和独立思考,并不要求学生发现人类此前不知道的新知识。学生解出一道已有标准答案的数学题,也可以完成很有价值的学习。教学要辨认的是,他有没有经历并掌握必要的思考过程。因此,在考察这些能力的时候,不能让AI把被考察的部分全部代替掉。

这也不意味着学生不能使用AI。查询资料、核实事实、头脑风暴、梳理论证、修改语言和翻译,都可以是有用的学习支持。不过,具体边界仍然取决于学习目标。如果一项练习本来就是考察翻译能力,那么让AI完成翻译,就已经替代了这次练习要考察的工作。不能把某种用途永远归为辅助,而不看当时究竟在学什么。

科研人员的晋升和能力评价,也有类似的问题。成果有价值,并不自动说明其中所有贡献都来自提交者。既然评价对象是这个人,就需要辨认他提出了什么问题、选择了什么方法、完成了哪些关键推理,以及如何检验结论。AI可以参与,但不能因为成果最后由一个人提交,就把生成过程中所有新的贡献都算到这个人名下。

实际工作中的要求则有所不同。公司需要实现一个功能,首先关心的是这个功能是否符合需求,代码是否可靠、便于维护,能否与现有系统配合。如果AI生成的代码经过检验,确实达到了这些要求,就没有必要为了保留人工编写的痕迹,再要求程序员手写一遍。同一段代码,作为学生掌握知识的证据可能不充分,作为工程交付的一部分却完全可能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AI承担更多生成工作,未必是坏事。只要它在具体任务中能够改善质量、提高效率,或者帮助完成原来难以完成的工作,就有理由鼓励使用。这里需要评价的是实际效果,而不能仅凭“这是AI生成的”就降低对成果的评价。

不过,企业鼓励AI编程,甚至把使用AI纳入工作要求,也不能直接证明AI的代码质量一定比人高。企业可能同时考虑速度、成本和工作方式的变化。有关编程的研究也说明,效果需要放在具体条件下判断。一项2025年公布、涉及4,867名开发者的研究,汇总了三家企业的随机对照实验,发现获得AI编程工具的开发者完成任务的数量增加了约26%。这支持AI在这些工作环境中提高生产率,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代码质量提高了26%。[1]

另一项同年公布的研究,让16名有经验的开源开发者在自己熟悉的项目中完成246项任务,结果是允许使用当时的AI工具时,完成任务的时间平均增加了19%。这项研究的样本和场景都有限,也不能据此否定AI编程的价值。[2] 两个例子放在一起,更能说明评价为什么需要具体。它们研究的是特定时期的工具和工作环境,不能直接当作今天所有AI编程工作的结论。模型、任务和协作方式都在变化,判断也需要随证据更新。

生成式AI的可靠性同样要这样看。以Transformer为基础的语言模型,生成一段看起来连贯的解释,并不等于这段解释已经经过严格的逻辑验证。它仍然可能编造资料、遗漏条件,或者把不成立的推理写得很顺畅。检索、执行代码、外部测试和反复检查,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减少错误,但不能笼统地说,经过智能体多轮检查,幻觉就已经降到最低。反复生成和反复赞同,也可能只是重复同一个错误。

同时,生成过程有不确定性,也不意味着生成结果永远只能停留在不确定的状态。一段由AI写出的代码,可以接受外部测试;一个由AI提出的数学证明,也可以交给形式化工具核验。如何产生一个候选答案,与如何确认这个答案是否成立,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人的直觉也会出错,我们同样不会仅凭一个想法最初来自直觉,就否定它经过严格验证之后的价值。

因此,不管AI参与多少,我认为都应当保留一个基本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成果的人,必须理解自己提交的内容,并对接受这项成果的理由作出判断。仅仅说“这是AI给我的答案”,不足以承担作者或研究者的责任。

这种要求不只适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的事实、材料和论证,也需要能够查证。引用的调查是否真实,样本是否支持结论,访谈如何开展,材料是否遗漏了相反的情况,这些都有可以追问和核实的地方。对于解释性或规范性的论述,也需要把概念、前提、推理和价值判断说清楚。不同研究的检验方式可以不同,不能因此省去证据和论证。

比如,AI写出一篇关于某种社会现象的文章,作者不应只检查文字是否通顺。他还需要知道,哪些句子是在陈述事实,哪些是对事实的解释,哪些是自己的价值判断。如果别人提出另一种解释,他能否说明自己为什么选择现在的解释,又有哪些证据可能让自己改变判断?这些问题,不能靠文章表面的完整和流畅来回答。

程序设计也是如此。即便一个局部功能主要由AI完成,提交者仍然需要理解它的关键行为、输入输出、异常情况,以及它与其他部分的关系。尤其涉及架构、模块协调和需求取舍时,不能因为局部代码通过了测试,就认定整个系统已经正确。AI可以参与这些工作,人也不必亲手生成每一个细节,但负责交付的人必须能够说明系统为什么这样组织,以及哪些部分已经验证,哪些部分仍有不确定性。

数学把这个问题推到了一个更严格的位置。大量例子成立,通常还不能证明一个针对无限多个对象的命题成立。AI给出一段貌似严密的证明,也不等于它已经成为定理。我们需要核验命题、前提和推导,而不能用模型过去答对过多少题来代替这一次的证明。

这里又需要区分“可验证”和“可理解”。以Lean这样的形式化证明工具为例,证明可以由其逻辑内核按照规定的形式规则检查。接受一个结果,还需要核对所依赖的公理、证明是否完整,以及形式化命题是否准确表达了原来的问题。[3] 这种核验与让另一个聊天模型说“我认为它是对的”,性质并不相同。

假如一份证明很长,没有任何一个人逐行读完,但它已经得到可靠的形式化核验,不能仅仅因为人没有逐步理解,就把它降格为概率性的经验定律。证明是否成立,与人是否充分理解了证明的思路,是两个层次。形式核验可以给出接受结论的重要依据,但未必同时给人带来对证明结构和数学意义的理解。

我所强调的人类理性把关,应该落实在这里。人需要知道命题究竟说了什么,采用了哪些前提,核验方式为什么足以支持结论,以及这种信任还依赖什么条件。如果一个结果只有机器宣称正确,人既不知道它证明了什么,也无法说明为何可以相信它,那就不能把机器的自我肯定当作充分依据。

其他领域可以更多依赖实验和经验检验,但也不能简单理解成“正确率达到某个比例就可以了”。检验是否合适,要看它测量了什么、适用于什么条件、漏掉了哪些情况,以及错误会带来什么后果。人未必需要知道一个模型内部每一步如何形成输出,却需要理解用来接受输出的证据和方法。这种理解,才使最后的接受成为有根据的判断。

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消化了AI提供的内容?我觉得,可以借用教学中的一个办法:看他能不能把这些知识教给别人。

这里的“教给别人”不能只是把生成的文字重新讲一遍。别人可能从不同角度提问,可能改变条件、提出反例,也可能问到事先没有准备过的地方。如果一个人真正理解了,他就应当能够沿着这些问题继续解释,说明哪些判断仍然成立,哪些需要修改。即使不能立即回答,也能够准确指出问题卡在哪里,还缺少什么信息,而不是只能再让AI替自己生成一段回答。

当然,这不是要求一个人无所不知。能够教给别人,是检验理解的有效办法之一,并非理解和正确性的充分保证。一个人也可能把错误的东西讲得很清楚,所以解释能力仍然需要与证据和验证相互配合。

我说“即使拿掉AI,也能够独立解释”,也不是要求人脱离文献、代码和验证工具,凭记忆重现全部细节。它指的是,人不能完全依赖AI临时替自己应答。他需要真正掌握成果中的核心概念、关键依据和适用边界,能够进行讨论、回应质疑,并判断接下来需要查什么、验证什么。

到这里,原创性还可以进一步分成两个评价尺度。一个尺度是把人和AI合在一起,作为产生这项成果的协作整体,考察它是否提出了新的问题、思路、方法或理论。从这个尺度看,原创贡献不必全部来自人,也不能因为AI参与了关键步骤,就否定整个成果的原创性。当然,把人和AI放在一起,并不意味着成果自动具有原创性,仍然需要与已有的知识和方法比较。

另一个尺度是进入这个协作过程,进一步辨认人的贡献。问题是谁提出的,最初的思路从哪里来,关键方法如何形成,哪些地方是人作出的修正,哪些是AI生成的,这些仍然有必要区分。整体成果具有原创性,与其中的人类作者具有多大原创贡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尤其在评价一个人的研究能力时,不能直接用前一个判断代替后一个判断。

这也是为什么理解和原创贡献必须分开。学生完全理解了老师讲解的证明,说明这项知识已经被他掌握,但不意味着证明是他原创的。一个人即使充分理解、消化和吸收了AI提出的方法,能够独立解释并回应质疑,也不能仅凭这些,就把方法的全部原创贡献归到自己名下。掌握一个已经提出的方法,与自己提出这个方法,检验的是有联系但不完全相同的能力。

人类原创与AI原创的区别,还需要从成果的形成过程来理解。一个人提出新的观点或解决方案,背后可能有长期的知识积累、形成已久的思考习惯,也可能有一个持续多年的怀疑或始终没有得到满意回答的问题。这些积累和追问参与了他的原创过程,但最后写出来的几句话、一段推导或一个方案,未必能充分呈现它们。人的原创能力有长期形成的源头和过程,不能轻易由一篇生成出来的成果替代。仅仅比较最终成果的文字和形式,容易忽略人类原创所具有的这种形成背景。

AI同样依赖训练中形成的能力,也可能利用上下文和持续保存的信息,但这些不能直接等同于一个研究者个人的长期积累、思考习惯和持续追问。人和AI可能提出同样有价值的新方法,却通过不同的过程形成它们。这里强调形成过程的区别,不是要否定AI能够作出原创贡献,而是要说明,即使最终结果相似,人类原创与AI原创也不能因此被视为完全相同的事情。人理解并吸收了AI提出的方法,也不会使这项方法原先的形成过程变成人自己的原创过程。成果是否有效、提交者是否理解、原创贡献如何界定,仍然是三个有关联但不能相互替代的问题。

在评价个人能力和贡献时,需要把这些问题分别说清楚;在实际解决问题时,则不必把“必须由人亲自生成”设成普遍门槛。AI可以从资料整理、语言修改,进一步参与代码生成、方案提出和理论推演。参与程度提高以后,对人的要求也应落到更具体的地方。以自己的名义提交一项成果,就应当说得清其中哪些已经确认、凭什么确认、哪些仍然存疑,并能够应对与成果有关的实质性追问。在这些条件下,即使AI参与很深,这种合作仍然值得允许;如果它确实带来了更好的结果,也值得鼓励和认可。

参考资料

[1] Cui等,The Effects of Generative AI on High-Skilled Work: Evidence from Three Field Experiments with Software Developers。Microsoft Research,2025年6月研究页面。文中数据指任务完成数量的变化,不是代码质量的变化。

The Effects of Generative AI on High-Skilled Work: Evidence from Three Field Experiments with Software Developers

[2] Becker等,Measuring the Impact of Early-2025 AI on Experienced Open-Source Developer Productivity。METR,2025年7月10日。文中引用的是2025年初工具在该实验场景中的结果,不代表当前所有工具和任务。
https://metr.org/blog/2025-07-10-early-2025-ai-experienced-os-dev-study/

[3] Lean官方文档,Validating a Lean Proof。说明形式化证明的核验方式、所依赖的公理及命题含义检查等条件。
https://lean-lang.org/doc/reference/latest/ValidatingProofs/

资料核验日期: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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