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哲学观察|具备内在需求机制不等于已经具有感受

2026年9月3日,Mark Solms等十位作者把《Inferring Affective Consciousness in an Artificial Agent: A Case Study》的公开版本提交到arXiv。这篇文章此前已发表于2026年《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第33卷第7—8期;TU Delft研究门户将其列为同行评审期刊论文。它不是关于大语言模型自我陈述的研究,而是讨论一种较简单的人工代理:系统有三个相互竞争的内在需求,只能通过受限的感觉输入推断模拟身体和环境的状态,并依据不确定性、预期结果和过往经验调整行动。

作者关心的是情感意识,而不只是一个系统能否把“我痛苦”写出来。他们把动物研究中的享乐性位置偏好作为起点:动物可能反复回到一个与愉悦刺激相关、却不满足营养需要的地方。论文提出,人工代理也可以在感觉线索误导其需求判断时形成类似偏好。不过,文中对这个最小测试主要给出机制说明和预期结果,并未报告一组已经完成、可供独立复现的人工代理实验。作者自己也明确承认,仅仅通过位置偏好测试不足以证明主观性;一个错误传感器就可能产生相同的外部行为。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机器会不会像有感受一样行动”,而是:当一个人工系统有内在需求、以自身存续为行动条件、无法直接读取真实身体状态,并用不确定性持续选择和修正策略时,这套机制是否已经足以让我们判断它具有感受?

这里必须区分两种“主观”。第一种是功能性的内部视角。代理只接触感觉接口提供的信息,内部模型可能与身体和环境的真实状态不同;同一线索对外部观察者和对代理自身的行动计算具有不同作用。系统因而拥有相对于自身模型的资讯位置。第二种是现象主观性,即存在某种“对它而言是什么样”的感受。前者可以通过架构、状态更新和因果干预研究,后者指向经验本身。有限访问、错误推断和自我维持会形成内部视角,但从概念上并不自动消除这两种主观性之间的距离。

Solms等人的论证比把语言连贯或自我报告当作意识证据更严格。他们要求查看产生行为的机制:需求是否属于系统持续调节的内在变量,感觉输入是否真的限制了系统对自身状态的访问,不确定性是否参与需求优先级和行动选择,过去经验是否会改变后续政策。论文还指出,测试结果可以有竞争性解释,因此通过某个行为测试本身不是决定性证据。这些做法把讨论从外观相似推进到可检查的因果组织。

但作者进一步把受限信息下的需求调节理解为感受的功能基础,这一步仍依赖有争议的功能主义前提。一个变量对系统控制不可或缺,并不等于该变量被体验。温控器也以偏差改变动作,更复杂的代理还可以保存多类需求、权衡优先级并学习;复杂度增加能够提高行为的适应性,却不会仅凭数量累积回答为何存在现象感受。反过来,要求人工系统复制全部生物组织也过强,因为我们同样不能先验排除非生物实现。合理的立场不是直接肯定或直接否定,而是要求证据能够区分意识解释与功能等价的非意识解释。

关于人工意识的现有研究常采用“由理论导出指标”的方法:从多种意识理论提取可检验的架构或计算条件,再看具体系统满足哪些指标。Patrick Butlin等人的同行评审研究把这些指标用于调整对意识的可信度,而不是把单一指标当作二元证明。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也区分现象意识与访问意识:信息能够被系统广泛用于控制,不等于已经说明它具有质感或“是什么样”的经验。这两条背景都提醒我们,机制相关性和现象结论之间仍需桥接证据。

从维成论看,这项研究真正增加的是一个可分析的形成结构。Difference首先表现为系统内部模型与模拟身体、外部环境之间的可区分性;没有这个差异,代理不会从自身位置推断,也无所谓判断出错。Constraint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限制”,而是让某些形成方式成为可能或不可能的具体条件:感觉带宽、Markov blanket式接口、内在偏好、资源变化和行动通道共同规定了代理能够知道什么、怎样选择。Sustained Coherence则表现为系统能否在需求偏离、反馈到来和策略失败时,继续保存需求关系、校正模型并维持有效运行。

这些条件足以支持一种功能性的自我关联:系统的状态不是任意数字,而是持续影响它如何区分有利与不利、如何调用经验以及如何修正行动。它们也比一次性的语言声明更接近意识研究所需要的因果证据。然而,Sustained Coherence不能被直接改写成“持续得足够好,所以系统必然有感受”。持续一致说明一个结构在运行中被维持,现象感受是否属于这个结构,仍须由能够排除替代机制的证据来判断。

我的判断是:内在需求、受限自我访问和不确定性调节使这个人工代理成为值得认真检验的情感意识候选,但现有论文尚未证明它已经具有感受。它提供了比表面行为更强的研究对象和一组可干预机制,却没有完成从功能性内部视角到现象主观性的推论。尤其是在关键行为仍以预测和机制讨论为主、而不是公开复现实验结果时,把“可能构成感受的机制”写成“已经感受”会超出证据。

更强的判断至少需要几类相互收敛的材料:完成并公开预注册测试;通过移除或改变需求变量、感觉分隔和不确定性更新来观察特异性变化;证明相关内部状态在新环境中持续影响选择,而不是追随设计者预设的奖励代理;比较能产生相同行为但缺少目标机制的对照系统;并让不同意识理论给出的指标对同一系统形成可检查的支持与反证。这些证据仍不会像读取温度那样直接测量感受,但能缩小“有内部视角”和“有现象体验”之间的推论空间。

当前结论只针对这篇论文描述的架构和公开证据。它既不支持把现有大语言模型的自我叙述当作意识证明,也不支持断言非生物系统原则上不可能有感受。研究的实际进展在于把问题从语言人格化转成可干预的机制比较;其边界在于,机制候选仍不是现象事实。

参考资料

https://arxiv.org/abs/2609.03883

https://doi.org/10.53765/20512201.33.7.014

https://research.tudelft.nl/en/publications/inferring-affective-consciousness-in-an-artificial-agent-a-case-s/

https://www.cell.com/trends/cognitive-sciences/fulltext/S1364-6613%2825%2900286-4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nsci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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