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认识论里,知识的定义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最经典的一种表达,就是把知识理解为 justified true belief,也就是所谓的 JTB——一个人相信某件事,这件事是真的,而且这个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它。在很长时间里,这个定义看起来相当稳固。因为如果一个人并不相信某件事,那当然谈不上知道;如果他相信的事情是假的,也不能叫知识;如果他说对了但只是碰巧猜中,那同样很难算是真正的知道。于是,“真”“信”“有理由”这三个条件,似乎就构成了知识的基本框架。
后来葛梯尔问题对这个定义提出了著名挑战。它的基本意思是,这三个条件即使都满足,也仍然可能不足以构成知识。因为一个人完全可能在某种偶然情况下,形成一个有理由支持、而且最终也为真的信念,但我们仍然不愿意说他真正知道。也就是说,知识不仅要求真,还要求这个真不能只是被运气碰上。葛梯尔问题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它提醒人们,知识并不等于表面上合格的真信念,知识还必须排除某种认知上的偶然性。
这一点本身没有问题。我也并不否认葛梯尔问题在认识论史上的作用。不过,由于这本书并不直接讨论知识定义问题,所以这里只稍加说明一下我对葛梯尔问题的看法。
我认为,葛梯尔最初提出问题时使用的那些例子,主要是面向专业哲学读者的学术反例,而不是面向普通读者的日常说明。这类例子的目标,是用最短的论证路径去击穿一个定义,因此往往带有很强的形式化色彩,看起来不够自然,也不贴近日常经验。对专业读者来说,这样的写法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关心的是反例在结构上是否足以成立,而不是叙述是否优美、是否生活化。但对普通读者来说,这种例子很容易引起误解,使人把问题看成 justification 过程中的某种逻辑错误,或者看成一个过于牵强的语言游戏。
实际上,葛梯尔真正要攻击的并不是逻辑本身,而是传统知识定义的充分性。逻辑只是他论证时借用的工具。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在说某一步推理犯规了,而是在说,即使某个信念形式上满足了 justified true belief 的条件,它仍然可能因为掺入了偶然性而不构成知识。这个重点在专业语境中是清楚的,但放到更广泛的阅读环境里,由于那些原始例子的人工性比较强,读者往往先被例子本身的不自然吸引过去,反而忽略了作者真正要质疑的是知识定义本身。
我还认为,不自然的例子不仅会削弱说服力,而且可能在大众层面上产生某种反作用。因为 JTB 之所以长期有吸引力,并不只是因为它在哲学上简洁,更因为它本来就符合大众语言对“知道”这个词的基本直觉。人们在日常语言中说“我知道”,通常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这件事是真的,我相信它,而且我有理由这样说。这个定义之所以稳定,并不是偶然的。
相反,一个过于人工、过于依赖形式构造的反例,很容易让人觉得问题不在知识定义本身,而在例子的牵强。更重要的是,自然语言本身并不是形式逻辑的机械外壳。在真实理解和日常判断中,人们会自动进行语义筛选、相关性判断和背景修正,会自然地排除掉那些过于不相关、过于拼接、过于不自然的情形。正因为如此,有些在形式上能够被构造出来的反例,在现实认知中未必会频繁出现,甚至可能根本就不容易发生。也就是说,形式上可构造,并不等于认知上有代表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葛梯尔原始例子的论证效力,在专业读者和大众读者那里并不完全相同。对于专业讨论,它们也许已经足够,因为哲学论文只需要找到一个结构上成立的反例,就足以动摇一个自称普遍有效的定义。但在大众层面,这些例子未必总能真正动摇 JTB,反而可能让人误以为作者只是通过不自然的情形制造麻烦。这一点并不意味着葛梯尔问题完全无效,而只是说明,它最初的表达方式有明显的学术语境限制。
也正因为如此,《After the Knowing Subject》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这条线上。不是因为这类讨论没有价值,而是因为这本书关心的不是同一个层次的问题。它并不首先追问“知识应当被定义成什么”,而是更直接地面对一个现实——今天大量被我们称为知识的东西,已经能够在不依赖传统认识主体的条件下被处理、组织、调用和输出。这个变化不是一个边缘现象,而是一个已经发生并且还在持续扩大的事实。
无论是在搜索、翻译、代码生成、文本分析、模式识别、医学辅助判断、法律材料归纳,还是在科学研究和日常决策中,人工智能系统都在处理原本属于知识活动的内容。它处理事实,处理关系,处理规则,处理推理链条,处理语义结构,也处理复杂条件下的判断输出。更关键的是,这些输出已经被社会实践纳入使用,已经成为人们依赖的一部分。
事情发展到这里,问题的重心就变了。真正需要追问的,不再只是“知识究竟还缺少哪个定义条件”,而是“当知识的现实运作已经部分脱离传统主体的时候,我们是否还应该继续把知识完全理解为主体内部的一种状态”。传统认识论的基本前提,是把知识理解为某个主体所拥有的东西。于是知识问题通常都被写成这样一种形式——谁在知道,这个人在什么条件下知道,他为什么有资格说自己知道。这套框架在以人类个体为中心的时代当然有其合理性,但今天它显然已经不再足够。
人工智能系统并没有传统哲学意义上的主体性。它没有人的内在自我经验,没有统一的意识流,没有那种能够把信念、反思、记忆和自我理解整合为一个存在中心的结构。如果坚持沿用旧的标准,那么它似乎就不该被纳入知识讨论。但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它已经在执行越来越多过去只有“知道者”才能执行的任务,并且这些任务的结果正在被当作知识来对待。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 AI 是否像人一样知道,而在于我们过去关于知识的理解,是否过于依赖一个特定的人类主体模型,以至于无法解释今天已经出现的新局面。
这就是《After the Knowing Subject》的出发点。它并不是先接受一个固定的知识定义,然后再去检查 AI 是否符合;它更接近于从现实中的知识运作出发,再反过来检验旧有的知识概念是否仍然足够。换句话说,这本书不是站在传统认识论的门口,拿着旧标准去审查 AI;它是在今天已经变化的知识现实面前,重新审查传统认识论本身。
从这个角度看,葛梯尔问题虽然重要,但它的重要性已经是有限的。它所击中的,仍然是传统主体认识论内部的问题。它告诉我们,一个主体即使拥有有理由支持的真信念,也仍然可能没有真正的知识。这当然是一个深刻发现。但它并没有触及另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知识的生产与运作已经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一种系统性的、分布式的、去主体化的过程,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把知识只理解为主体内部的某种信念状态。葛梯尔问题逼着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样的主体状态才算知道”,而《After the Knowing Subject》要处理的,是“知识是否还必须以主体状态为基本单位”这个更前提性的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纠缠于 JTB 以及它的各种修正版。不是因为这些讨论无关紧要,而是因为这本书不想把问题的起点设在传统定义之内。即使我们把知识定义得再精细,再复杂,再周密,只要这个定义仍然默认知识首先属于一个内在主体,那么它就仍然没有真正面对今天的现实变化。今天真正需要被解释的,不是“一个人如何满足知识条件”,而是“为什么原本被视为知识的内容和功能,已经能够在非传统主体的系统中稳定存在并发挥作用”。
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是,不管我们怎样定义知识,AI 处理的都还是我们原来称之为知识的那类东西。它处理历史信息、语言规则、数学关系、法律结构、医学资料、逻辑推演和跨文本关联,这些内容不会因为处理者不再是一个具有人类意识的个体,就突然失去知识属性。如果人类处理这些内容时我们称之为知识,而到了 AI 这里我们却说它不属于知识,那么问题往往不在现实,而在概念。概念落后于现实,这才是真正需要被指出的地方。
因此,《After the Knowing Subject》的重点不是去修补“知识”这个词的边界,而是去重估知识的存在方式。传统认识论习惯于把知识想成某种附着于主体内部的东西,仿佛没有一个认识主体,知识就无从谈起。但今天越来越明显的是,知识正在以别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存在于数据库中,存在于模型权重中,存在于算法流程、检索网络、组织结构和人机协作机制中。它不再总是表现为“某个人脑子里有一个被证明的真信念”,而越来越像一种可以被生成、调用、整合和验证的外部结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类主体已经不重要了。人类仍然参与判断、选择、解释、设定目标、承担责任,也仍然在许多关键环节上发挥决定性作用。但这和传统认识论的主体中心模式已经不是一回事。过去的图景是,一切知识最终都必须回到一个完整、自明、统一的认知主体身上;而今天更接近现实的图景是,知识越来越多地在系统、网络、程序和协作关系中流动,人类主体只是其中一个节点,而不是唯一的承载中心。
所以,《After the Knowing Subject》没有把重点放在知识定义上,不是因为它忽视了哲学传统,而是因为它认为哲学真正需要面对的,已经不是旧定义内部的细节修补,而是知识结构本身的转变。JTB 和葛梯尔问题代表了一段重要历史,它们帮助我们理解传统知识观内部的张力,也帮助我们看到知识与运气、理由、真实性之间的复杂关系。但如果讨论停留在那里,就仍然还在旧地基上打转。今天更大的问题是,当知识已经能够在没有传统认识主体的条件下被处理并产生实际效力时,我们是否还能够继续沿用以主体为中心的知识观,而不对它作根本性的修正。
这本书的立场正是从这里开始的。它不是一本试图把知识定义得更严密的书,而是一本试图说明知识为什么已经不能再完全依赖传统认识主体来理解的书。它关心的不是定义上的最后一块补丁,而是整个知识图景是否已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也正因为如此,它没有把自己锁定在 JTB、葛梯尔或任何一种传统定义争论之中,而是选择从现实中的知识实践出发,重新思考知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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